秀山残疾儿童的福音,如果你的身边有残疾儿童,请你把这个消息告诉他。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审议通过,以下这些福利,他们可以享受!
康复救助对象及条件
救助对象
(一)0—6岁(不满7周岁,年龄计算以开始康复服务时间为准)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方面残疾符合条件的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二)针对手术适应症,不满17岁的肢体残疾儿童可接受矫治手术康复救助。
(三)听力语言康复后进入普通学校就读的不满17岁的语前聋患者及不满18岁的语后聋患者可接受人工耳蜗植入及康复训练一次性救助。
救助条件
(一)秀山县户籍。
(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散居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
(三)诊断明确(具备相关诊断能力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其中智力、孤独症儿童必须由三甲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
康复救助内容、标准和经费使用范围
救助内容和标准
根据残疾儿童的不同情况,结合评估结果及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手术、康复训练等并配备辅助器具配置。
(一)手术。
1.人工耳蜗植入手术
手术条件:听力损失重度以上,配戴助听器康复效果不佳,医学检查无手术禁忌症,双侧耳蜗及内听道结构正常、无蜗后病变,精神、智力及行为发育正常。经专家组评估符合植入人工耳蜗条件的听力残疾儿童植入手术提供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为元/人,包括术前检查(复筛)、手术及术后5次调机费用(含开机)。
2.矫治手术
为先天性关节畸型如马蹄足、先天性关节脱位如髋关节、膝关节脱位;小儿麻痹后遗症、脊膜膨出后遗症等导致肌腱挛缩、关节畸型及脱位;脑瘫或脑损伤导致的严重痉挛、肌腱挛缩、关节畸型及脱位等肢体残疾儿童提供矫治手术补助,补助标准为元/人,包括手术费、术后康复训练费、矫形器适配费。
(二)辅助器具。
1.视力残疾儿童
免费适配盲杖、助视器等辅助器具
2.听力残疾儿童
(1)为符合条件的听力残疾儿童免费提供人工耳蜗1套。
(2)为精神、智力及行为发育正常,经评估符合配戴助听器条件的听力残疾儿童一次性免费提供2台全数字助听器,同时一次性补助助听器适配、耳模制作、电池购置、一年内调试服务费,补助标准为元/人。
3.肢体残疾儿童
经评估需适配假肢、矫形器的肢体残疾儿童,适配踝足矫形器、矫形鞋,补助标准为元/人·年;适配大(小)腿假肢,膝踝足矫形器、脊柱矫形器等辅助器具,补助标准为元/人·年;免费适配儿童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辅助器具。
(三)基本康复训练。
1.视力残疾儿童
(1)为低视力儿童提供视觉基本技能训练,训练时间不少于8次,每次至少2小时,补助标准元/人·年。
(2)为盲童提供定向技能及行走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训练时间不少于8次,每次至少2小时,补助标准元/人·年。
2.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1)康复训练补助。
提供听觉言语功能训练,运动、认知、沟通及适应性等康复训练内容包括集体课、小组课和个训课,具体康复服务内容及规范参照《中国残联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康复机构服务规范》等有关要求执行,训练时间不少于10个月,每天不少于3小时,补助标准为元/人·年。
康复训练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康复评估、康复训练、家长培训、家庭康复指导、康复档案、培训教材等,其中康复训练经费应达到补助经费70%以上。
(2)生活交通补助
对0—6岁(不满7周岁,年龄计算以开始康复服务时间为准)的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在定点康复机构每年康复训练满10个月的,凭定点机构出具的训练证明到县残联填写《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生活交通补贴申请审批表》(见附件3),按照元/人·年的标准给予补贴。
康复救助救助流程
康复救助办理程序
(一)申请。残疾儿童监护人填写《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附件1),持家庭户口本、诊断证明,向县残联提出申请(代为申请的需提供残疾儿童监护人出具的委托授权书)。
(二)审核。对于残疾儿童的救助申请,由县残联负责审核提交的相关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县残联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上签字盖章,按照就近就便原则由残疾儿童监护人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核定补助标准签字、盖章确认。经审核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向残疾儿童监护人反馈。
(三)救助。受助残疾儿童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就近就便到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救助。定点康复机构与残疾儿童监护人签署康复救助协议或告知书,明确双方责任、义务。
(四)结算。残疾儿童接受康复救助的费用,由定点康复机构向县残联提交《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经费结算表》(附件2)医疗费用正式发票和费用清单等相关资料,经县残联审核后,报县财政局审核拨付。已纳入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范围的,应按照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关政策规定报销后,再由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给予补助。实际产生的康复费用低于补助标准的,按实际费用给予补助;高于补助标准的,按补助标准给予补助。
经县残联审核同意残疾儿童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发生的费用,由县残联商同级财政部门明确结算办法。
定点康复机构认定
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医院和听力、言语、脑瘫、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机构及辅助器具适配机构由市残联确定。
视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机构由县残联确定。
如果你身边有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请告诉ta,直接到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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