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
根据南京市《关于疫情防控措施动态升级调整的通告(第11号)》通知要求,医院疫情防控要求调整如下:
1.即日起,医院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烧伤整形科门诊,保留必要的急诊诊疗。
2.医院人员(病情危急者除外)需持南京本地48小时内(自采样时间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行胃镜、气管镜、鼻咽喉镜检查前,需持南京本地24小时内(自采样时间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病情危急者,随时到急诊科救治,实施边抢救、边检测、边流调等措施,家属需遵守疫情防控措施,全力予以配合。
以上防控措施,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谢谢您的理解与配合!祝您身体健康!
医院
根据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措施动态升级调整的通告(第11号)》的统一部署,即日起,我院眼科、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整形烧伤科门诊暂停,急诊诊疗正常运行;口腔科门急诊全部暂停。
门诊全面实行分时段预约诊疗,请通过南京医院、鼓医那些事儿、南京医院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