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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条件
户籍所在地为东部新区高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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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对象和范围
2.1对象范围:救助对象为符合条件的0—15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救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具有东部新区户籍,持有残疾人证或区(市)县级以上残疾等级评定机构、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有康复需求,且经专业医疗康复机构明确诊断具有相应康复适应指征。
2.2救助方式:提供“康复手术补贴”“康复训练补贴”“辅具适配补贴”“送训补贴”。“送训补贴”救助对象为到康复服务机构持续接受康复训练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残疾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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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内容和标准
3.1救助服务内容
3.1.1视力残疾儿童的视觉功能、感知觉补偿、认知学习、定向行走、生活技能及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的康复训练,助视器、盲杖等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及使用训练。
3.1.2听力残疾儿童的人工耳蜗植入,助听器验配及使用训练,认知能力训练、言语矫治、听觉能力训练等康复训练。
3.1.3言语残疾儿童的吞咽功能、发声功能、言语康复、认知能力和沟通能力等方面的康复训练,以及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
3.1.4肢体残疾儿童先天性马蹄内翻足等足畸形、小儿麻痹后遗症、脑瘫导致严重痉挛、肌腱挛缩、关节畸形及脱位、脊椎裂导致下肢畸形等的矫治手术,假肢及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粗大运动功能、精细运动功能、认知能力、语言能力、日常生活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的康复训练。
3.1.5智力残疾儿童的认知、语言交往、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的康复训练,以及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
3.1.6孤独症儿童的认知、沟通和社交能力、生活自理能力、情绪和行为调控、工(农、娱)疗和社会适应能力等康复训练,以及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
3.1.7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残疾儿童送训补贴。
3.2救助补贴标准
3.2.1康复手术补贴:对听力残疾儿童实施人工耳蜗植入手术补贴手术费每人每次最高3万元(含植入手术费、调机费以及1次医学评估费最高0.4万元、1次教育评估费最高0.05万元)和电子耳蜗设备费每人每套最高8万元,对纳入国家和省级人工耳蜗救助项目的残疾儿童,给予上述标准的医学和教育评估费补贴;对肢体残疾儿童补贴矫治手术费(包括手术前后外固定的调整、拆卸)每人每年最高3万元。
3.2.2康复训练补贴:对接受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补贴康复训练费,每人每月累计最高补贴0.35万元(每月训练日日均不超过元/人),每人全年累计补贴最高3万元。
3.2.3辅具适配补贴:补贴各类残疾儿童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费舞人最高1万元,补贴听力残疾儿童助听器购置、验配及谓试费每人最高1.5万元(含6次调试费),补贴肢体残疾儿童假肢安装费每具最高1万元。适配辅助器具后,除因康复训练或矫治需要进行动态适配外,两年内不再补贴同一种辅助器具。
3.2.4送训补贴:补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护送残疾儿童子女到康复机构接受持续康复训练,凡接受门诊预约式或全日制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免费寄宿制训练除外),每月送训不少于12次(每个训练日计一次),凭康复机构出具的送训证明材料和康复训练记录,桉每人每月元标准给予送训补贴,每年最高可补贴12个月。纳入国家和省级救助项目的送训补贴对象的补贴标准按此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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